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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张觉晓,神将,神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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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灵门,张家,名动天下。【56书屋 www.56book.cc】

曾经地灵门三祖之一。

可以这样说。

地灵门三祖,其实刘氏一族早早没了的。

锦氏一族也和当年的锦天没什么关系。

人所共知。

锦天其实是入了杨氏的家族。

杨家和锦家关系再近,也是有所区别的。

所以地灵门三祖,真正发达的,只有一个,是张家。

张家的发达是难以想象的。

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可能是阎魔君天子神的庇佑吧。

张小乙后半生是一个渣男,他有过很多女人,纳了很多小妾,生下了很多的孩子。

是他建立了张氏的家族规矩。

妻生子是北张主家。

妾生子是南张分家。

私生子是张家的旁支。

虽然说偌大的张家,分成了主家,分家,旁支,但因为这里面有名有份有节有规的,倒也没人说出个不是。

分家的生活,不比主家差到哪儿去。

私生子的旁支也不至于要给主家当牛马。

至少,教育权是有的。

一个个也是能够发财的。

不像当时,分家是主家的奴才,旁支是分家主家的奴才。

在过去,一个大家族里,嫡支出了问题,才有分家,旁支的份。

而所有分家旁支,都是主脉的牛马。

可是,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的。

在张家,你可以是分家,也可以是旁支,你甚至可以是一个女孩子。

只要你能习武,拥有一身过人的功夫,你就能像一个大爷一样的活着,至少没有人敢欺负你,你也一辈子实现了财务自由。

金钱,女人,要什么有什么。

所以,旁支,分家,又有什么关系呢?

没那么多深仇大恨。

但前提是,你得会功夫。

功夫越高,福利地位也就越高。

可问题是,张觉晓这个人,一生下来就体弱多病,经脉不张,经常的生病。

所以张觉晓从小就没有享受到家族的温暖。

反而是歧视。

“废物。”

“无能。”

“天生的废柴啊。”

“张觉晓,你怎么不去死,你这么弱,应该早点死掉。”

“家族需要一直养着这个废物吗?他不会吃我对家族的贡献金啊!”

“滚开,不要靠近我们,你这么弱,会妨碍我们的。”

“他老是生病,就是不死,也是奇了。”

“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……

从小到大,他都是听这样的说话长大的。

也许小时候,他还没有注意到。

但是他终究是要长大的,然后就明白,所有同龄的孩子,张家人,不仅不关心他,反而想他去死。

他只是身体弱。

又没犯什么错。

为什么要这样对他。

有一天,他遇到了一个老人。

老人是个乞丐,云游至此。

他经常关注这里的人,包括了张觉晓这个孩子。

有一天,他看这孩子坐在树下。

就去问。

“那些孩子在玩,你怎么不去玩啊!”

张觉晓告诉他。

“他们是在练功,不是在玩。”

老乞丐问了。

“你为什么不练呢?”

“我身体不好。”

坦白说,有时想想,张觉晓也觉得很怪异。

自己为什么要和一个陌生老头说话。

也许。

他太孤独寂寞了。

所以不管是什么人,只要这个人愿意和他说话,他就愿意回应。【56书屋 www.56book.cc】

老乞丐说话很怪。

他听了张觉晓的话,反过来说道:“身体不好,这不是更应该习武吗?只有习武才能改善体质,你不明白这个道理吗?”

对于习武,张觉晓也是多有打听的。

不仅是他,也有他母亲去问的。

张觉晓道:“我去打听过了,身体资质不行,就不能习武,不然功夫练不成,身体反而会更快垮掉的。”

这个答案,毫无疑问,放在哪儿,都是正理。

但老乞丐哈哈大笑。

他说。

“普通的武学是这样的没错,但这世上武功千千万万,自有神奇莫测的特殊功法,可以生残补缺,后天补先天。让原本身体孱弱的人,变得身强力壮。”

此后,张觉晓就走上了这条路。

他修炼大力牛魔拳,将一副原本孱弱至极的身体,练得如钢似铁,结实无比。

不过,于和并不在意。

他看这个年轻人,空着一双手,忍不住道:“你要赤手空拳和我打,我手上可是一把神兵,你太吃亏了,会死的。”

张觉晓哈哈大笑。

“你们这些人,有点能耐,就小瞧了天下人,你以为我赤手空拳就是好对付的吗?殊不知我也不是好惹的。”

他说着往前踏了一脚。

这一脚,震得地面噗噗作响。

灰尘一下扬起三尺。

连于和的脚也感觉到了一丝麻意。

仅此一招,就足以证明,这个牛神将,张觉晓的武功有多厉害。人家敢下场,是有真材实料,不是随便来玩或送死的。

不过,这又有什么用。

再强大的身体,在这把神兵面前,也是一剑斩之。

于和轻轻垂下剑。

虽然他什么都没做,却也暗自蓄起了势来。这就叫,蓄势待发。于此期间,他掌中的神兵,也因吸了血,发出了剑鸣。

足可见此剑的欢欣。

剑是凶器。

一把剑铸出来,就是要杀人,见血的。

只有如此,剑器才能体现出它本身的价值。

实现了自我价值,纵然这是一把剑,也是散发出了喜悦的情绪。

当然,能有如此反应,更加证明了此乃上等的神兵,别的不说,这灵性是十足啊。

往日,这寂寞神剑空守匣,它能高兴才怪了。只能在黑暗的剑匣里,日复一日,慢慢的等着。

直到现在。

剑逢了明主,这才欢欣雀跃起来。

感觉着手中利剑的轻颤,于和脸上却是一抹悲色。

“你是一个年轻人,我看得出来,你这个人一腔热血,堂堂正正,我实是不忍心杀你。”

他是于和。

要是一般人,他大可选择留手。

因为他做得到。

但这个张觉晓,他知道,他是强者,武功极高,他若留手,他反而可能会被打死,所以他势必要尽全力。

但是,他要用了全力,这个年轻人,怕就要死了。

张觉晓大怒。

“你这个人,我知道你,自号什么天下第一,过往没人和你计较这个,你还真以为你是什么天下第一了,今天我要让你死在当场,让你知道知道厉害,让你明白什么叫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。”

他言至于此,是真要出手了。

张觉晓。

年轻人。

大好前途。

武功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肯定。

在诸多神将中,也不是可以随便忽视的人物。

这是一个假若不死,定有作为的年轻人。

但也因为他是一个年轻人,就有些暴脾气,冲动,没城府,遇事就喜欢往外跳。

殊不知,很多年轻人,哪怕是天才,都是这样死的。

天才很宝贵。

但天才也很廉价。

江湖上有一个说法。

成长起来的天才,才是天才。

没成长起来的,啥也不是。

很多年轻人,觉得自己是天才,就喜欢闹,喜欢跳,表现的天不怕地不怕。但他们如果活下来,就会脾气大为改观,变成他们曾经讨厌的那种,老一辈人模样了。

只可惜。

这个张觉晓。

终究还是太年轻了。

他自以为他是天才。

殊不知,于和也是天才。

还是一个人挑起了一整个门派的超级天才。

这么多年,盛名之下的压力,他一肩担之。

直至如今。

这样一个人,哪里是张觉晓目前可以比拟的。他和于和之间差得大着呢。

但少年意气,正是风发飞扬之时,让一个正当于此的少年人承认自己不如人,比杀了他还难受。在他这个年纪,热血,冲动,为一时之气,就赌上所有,也是不奇怪的。

只有当他老了,回首往事,才会惊讶的发现,哎呦,我过去这么蠢的吗?

但现在,他充满着雄心,壮志,和坚定无比的自信。

年轻人上前。

他不是冲。

不是跑。

更没有大跳。

而是一步一响,一步一震,每一步都踏实有力,仿佛一锤子砸在地上一样。

这位一步步的走上前。

于无形中,塑造了一种强大的压迫感。

于和眉头一挑,来了几分兴趣。

他忽然想起了从前的故事。

当时,他刚刚得到了天下第一的名头,继承了清溪剑派,成为了掌门。

在当时不知有多少人想要落他的名头,借他上位,想要踩一下他。

但他来者不拒,一一都打了回去。

虽然发不了财,但也没丢过份。

甚至,那年月,他也遇到了一些他所欣赏的年轻人。

那些锐意扬发的年轻人。

每一个都聪明的一批,精明得过人。

甚至他都舍不得把人给一下子杀了。未成长起来的年轻人要杀虽难但并不是不能杀。可他仍然手下留情,往往给对手一线生机,没有补刀。

不补刀,在老江湖来说是不可能的。

只要是一个老江湖,就要补刀。

古代军功以人头为记,就是这个原因。

你不看到这颗人头,你就不能说这个人死了,保不齐没死呢?

所以于和一直在放水,放水,不停的放水。

打败对方,然后放水,打倒了对方,然后不补刀。

就这样,让他的对手,一直成长,一直成长。但到了最后,却是并没有把对方培养起来。

那些人,曾经的少年。

或者说年轻人。

有的人选择了退隐江湖,带着女人过平常人的日子了。

还有的人,投身进入了新朝,大约结果是不太妙的。

正如于和也退隐了一样。

现在,又遇上了一个,骄傲自信的年轻人。

唉!

真不想打击这样的年轻人啊。

长剑,轻颤。

发出了微微的剑鸣。

但张觉晓根本无视了这么一把剑。

他又是一步后,终于快了起来。

双肘一开,就要打拳。

大力牛魔的拳。

双角抵天。

两只拳头,一发儿的打出去。

如果有打拳的,一定会发现,一个人打拳,最好的方式应该是左右开弓,先打一拳,然后再打一拳。

反之一次打出双拳,却往往威力不强。

因为人在左右权衡的时候,把握不了精确的力道。

这就导致了,双拳打出,却力不从心。

不过这种情况是针对普通人。

普通人做不到,不代表武功高手做不到。

张觉晓能做到。

双角顶天。

这一招在古代摊戏里也有过。

有用肘打,也有用拳打。

张觉晓大概是怕于和的剑,不敢靠近了贴近了,没有选择用肘打,而是用拳打。

这样双拳打了出去。

于和感觉到一股极强的力量袭来。

他忍不住笑了。

很轻微的笑。

嘴角微微的一翘。

下一刻他动了。

只是一个横步,就让开了这双拳的打击。

同时,于和反抽了一剑。

他打白鑫虎至少还用了招术。

但对张觉晓这么莽的,连招儿也不用,直接横抽就可以了。

随随便便出手,随随便便一剑,就斩了张觉晓一剑。

张觉晓万万没想到,自己自信十足一招,没打中不说,还自己给劈了一剑。

他往后一退,有些不敢相信。

但衣袍上的口子证明了他的确被斩了一剑。

“行啊,居然真能斩我一剑,可惜,杀不了我,连伤也都没伤到。”

于和感觉自己方才的一剑,那一剑之下的触感。

“你在身上穿甲了。”

这年头,居然还有人给自己套甲?

张觉晓撕下了身上的袍衣,在袍衣之下,是一副鲜红色的铠甲。

这是一枚枚钢片缝起来的钢甲。

钢,是百锻钢。

里面镶着精皮,隐约间还有细锁链子的甲的里层。

在过去。

这样的钢甲,即便是军中顶级大将怕也是不会有的。只能用铁甲,或冷锻的钢甲。

生产成本极其昂贵。

一个国家,倾尽全力,最多,也就只能维持二三千人的规模。

再多,国力就维持不住了。

因为这不仅是一套铠甲的原因。

还有,这套铠甲的重量,普通人穿了就走不动道儿了,只能用骑兵身上,而用于骑兵,这对于马也是有要求的。

需要特殊的,能够载重的战马。

能够穿得上的战士。

还有就是这些铠甲。

如此一来,这么多的条件下,难怪一个国家也只能武装几千兵骑了。

毫无疑问。

张觉晓的铠甲,比古代的冷锻钢甲要好得多。这是百锻钢,至少是以上的。

如此好钢制造的铠甲,也就现在能够办到。在古代是万万不可能的。

但是在现代,却是可能的,甚至可以把此甲装备得很好。

张觉晓说了。

“当年,我家祖上,地灵门三祖,一人一套神铠,他们持刀横行,天下无敌,把我圣教直接给打穿了,打崩了。细数过往,我们这些后辈纵然不才,也是要学着一些的。”

地灵门三祖的确如此。

干活时一人一套铠甲,并且有多大财力搞什么铠甲。

一开始还是军甲。

后来就是神甲。

神匠打出来的手工艺品。

有时甚至要叠甲,一个人穿两套,甚至三套。

凭借这种武装到牙齿的叠甲,他们肆无忌惮,横行无忌,出入大墓,连西方圣教也是咬咬牙,硬生生的给打崩了。

这些事,都是有确切的,被证实了的记录。

张觉晓自然是学会了。

甚至不止是张觉晓。

西方圣教的人也都一一学过去了。

为什么现在神将横行。

就因为他们大多数人都穿了这一身的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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